黎平县法院急人所急,当天受理案件当天结案
摘要: 3月14日,黎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水口法庭)当天受理两起不当得利案件,当天结案,为贫困户追回低保款,得到群众好评。龙额镇下俄村和思姑村两个同名同姓农民石某华因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被评 ...
3月14日,黎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水口法庭)当天受理两起不当得利案件,当天结案,为贫困户追回低保款,得到群众好评。 龙额镇下俄村和思姑村两个同名同姓农民石某华因体弱多病,失去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被评为低保户,得到政府救济每月发放4百元左右的低保金,因该镇辖区同名同姓人员较多,加上镇政府工作人员疏忽,从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将两名原告的低保金共计1.3万元错打到2位同名同姓被告的银行账户。二原告得知后找二被告多次协商退还低保金,但是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3月14日上午二原告诉至黎平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请求依法责令被告退还低保金。法庭当即决定立案受理,承办法官立即与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及村干取得联系,并及时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经认真调查并仔细核对当事人信息,依法传唤二被告到庭,对二被告耐心细致讲解当前国家的扶贫政策和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获取本应属于他人的低保金的行为构成民事法律中的不当得利,必须归还,不然要承担法律后果,二被告迫于法律的威严,于当天在第三人民法庭将低保金共计1.3万元如数退还给了二原告。二原告接过低保款,紧握法官的手:“感谢你们及时为我们贫困户追回救命钱。” 黎平法院自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以来,强化法治扶贫护航脱贫攻坚,先后依法及时调解执行5起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纠纷案件,本案是其中之一。(欧波 徐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