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决策部署,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通报曝光5起典型问题: 1 榕江县兴华乡星光村村委会主任王炳基在评议农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兴华乡星光村评议农低保工作中,村主任王炳基在明知其家庭条件不符合享受农低保政策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母亲潘老信、长女王燕妮、二女王珍妮评议为低保对象,每月享受农低保资金合计609元。2018年6月,王炳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锦屏县林业局城镇园林绿化和造林绿化办公室工作员龙跃工作失职滞留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 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龙跃在担任锦屏县平略镇林业站站长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平略镇37.7万余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长期滞留,未能及时兑现给农户。2018年5月,龙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丹寨县林工商公司原副经理陈用套取私分国家绿化项目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丹寨县林工商公司原副经理陈用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绿化工程苗木采购过程中,多次采取提高苗木单价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家绿化项目资金共计45万元进行私分。其中,陈用个人分得9万元。2018年3月,陈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2018年4月,陈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麻江县坝芒乡计生办工作人员罗世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渎职问题。 2017年以来,坝芒乡计生办工作人员罗世华作为坝芒乡乐坪村包村联络员并负责金盆穴、罩子洞、乱石岩片区的包组工作,对帮扶户杨志英家庭人员底数不清,错误填写信息,致使该帮扶户子女未能享受教育资助。同时,罗世华在负责审核乐坪村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和系统录入工作时,工作拖沓、进度缓慢,被省脱贫攻坚市县交叉考核组发现指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罗世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 施秉县牛大场镇柳塘村党支部书记张远刚挪用帮扶物资问题。 2017年,牛大场镇柳塘村发展辣椒产业970亩,县民政局作为该村扶贫帮扶单位,帮扶辣椒种植肥料55吨(3300元/吨),折合资金18.15万元。项目实施过程共用去肥料约48.5吨,张远刚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转运余下肥料22包1100斤用于自家太子参种植。2018年4月,张远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全州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的,坚决查处纠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