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坪镇:“三举措”积极落实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09.3万元助力脱贫 ...
摘要: 近日,黎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黎平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黎扶领通〔2019〕4号)文件中获悉,地坪镇获2019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09.3万元。根 ...
近日,黎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黎平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黎扶领通〔2019〕4号)文件中获悉,地坪镇获2019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09.3万元。根据分配方案要求,我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政策。 一是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我镇按照县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是完善资金使用及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设。为了加强我镇区项目的可行性和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加快我镇申报的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加大力度解决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扶贫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问题,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及时盘活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并加强扶贫项目精准带动贫困人口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等措施。镇人民政府、镇财政所、镇扶贫站要强化监管,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同时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项目的申报、资金的使用,项目的竣工等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确保我镇扶贫资金录入备案工作与上级保持一致。 此次分配给我镇的资金60%以上发展产业,我镇按照省、州、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改革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