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五百万元!黔东南州这个县(市、区)将试点耕地休耕
摘要: 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并印发了《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我省将在开阳等13个县(市、区)开展20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每县(市、区)1至4万亩耕地实施休耕,并 ...
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并印发了《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我省将在开阳等13个县(市、区)开展20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每县(市、区)1至4万亩耕地实施休耕,并对耕地休耕试点给予适当补助,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总补助资金1亿元。 总体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重要意义,把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放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持续加力、常抓不懈。 试点任务 2019年,我省将开展20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对耕地休耕试点给予适当补助。 试点区域: 重点在坡度15°以上、25°以下的石漠化地区实施。全省共13个县,每县开展1至4万亩休耕制度试点。 技术路径: 调整种植结构,种植保护耕作层的植物;同时减少农事活动,休耕期间严禁施用化肥和农药,促逬生态环境改善。合理安排不同绿肥品种种植,推行播种绿肥、油菜等养地作物模式;实施秸秆还田(土)改良土壤质地;翻耕土壤,把下层土壤翻至表层与表土充分混匀,逐步熟化并加深土层厚度;适当增施腐熟的有机肥,以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含量。 补助标准: 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补助资金含耕地收益补助和管护补助。补助资金全部补助到休耕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补助方式: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给予适当补助。我省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任务分配到县,由县按照任务落实到乡镇、农户或经营主体,在确保试点面积落实的情况下,试点县可根据实际细化具体补助标准。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允许试点区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补助资金兑现办法,建立对农户实施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每年对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休耕耕地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耕地肥力不减、地力提升的休耕效果后,再兑现补助资金,以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实行保基本、重实效的补助发放制度。 贵州省将于4月10日前与13个试点县(市、区)签订责任书。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