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男子无证酒驾!被交警依法查获
摘要: 近日,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日常勤务安排,在辖区内开展“5.1”节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民警查纠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宋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以下处罚款2000元。4月18日下午15 ...
近日,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日常勤务安排,在辖区内开展“5.1”节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民警查纠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宋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以下处罚款2000元。 4月18日下午15时30分,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黎炉线227公里桃子寨路段查缉交通违法任务时,发现一辆贵HM9***号小型轿车由郎德景区往雷山县城行驶,在距离民警30米地方来了个急刹车。这一举动被民警看在眼里,凭经验判断车辆可能有问题,于是快速上前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驾驶人神色闪躲,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没带,一会儿说丢了。该男子下车,满身酒气迎风而来,经过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数值为3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宋某,40岁,系雷山县丹江镇人,因朋友新居落成之喜,一时高兴喝了不少酒,并不顾朋友的劝说,执意驾车回家,经宋某陈述,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网查询确认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宋某因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严厉处罚。无证、酒后驾驶的理由千千万万,归根结底就是驾驶人侥幸心理作怪,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雷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