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检察院:带案下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摘要: 近日,剑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秀华带领控申部门干警驱车前往南寨镇对信访人夏某某进行回访,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今年1月底,夏某某来访反映:2014年7月,夏某某与其前妻吴某某因房 ...
近日,剑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秀华带领控申部门干警驱车前往南寨镇对信访人夏某某进行回访,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今年1月底,夏某某来访反映:2014年7月,夏某某与其前妻吴某某因房产问题发生争执,吴某某用剪刀将夏某某刺伤,公安机关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不立案决定。夏某某对此不服,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并到剑河县检察院要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吴某某的刑事责任。受理来访后,该院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承办此案,主动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调取案件材料。经阅卷查明,公安机关于2017年10年12日对吴某某已经立案,并于次日将立案情况告知了夏某某。为做好夏某某的答复工作,欧秀华副检察长带队到南寨镇对其进行回访。通过面对面与夏某某交流,认真倾听诉求,倾情给予答复。同时,邀请南寨镇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共同为夏某某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排除其心中疑虑,并对夏某某明知公安机关已立案仍要求监督立案的做法进行法治教育。 2018年以来,该院以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开展矛盾纠纷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的方式,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石白莲 王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