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得维护,强制执行获点赞
摘要: “你们好,非常感谢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让我们公司被非法占用8年多的三间商铺终于回到公司的手中,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收下我们的锦旗。”5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某房开公司的2名工作人员代表该公司将印 ...
“你们好,非常感谢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让我们公司被非法占用8年多的三间商铺终于回到公司的手中,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收下我们的锦旗。”5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某房开公司的2名工作人员代表该公司将印有“青天有鉴 执法为民”、“公平公正 司法为民”字样的两面锦旗,送到榕江县法院执行局,表达对该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谢。榕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声艳和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千辉代表全体执行干警郑重的收下了这份诚挚的心意。 2018年7月,榕江法院判决韦某瀚、韦某玩将榕江县三水榕城小区A-13、A-15、A-16号商铺返还某房开公司,判决书生效后,韦某瀚、韦某玩拒不搬出、归还占用的商铺。2018年8月,某房开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关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并依法张贴了腾退房屋公告,但被执行人韦某瀚、韦某玩置若罔闻。2019年4月29日上午,榕江县法院30余名干警冒着倾盆大雨,在廖声艳院长现场指挥下,经过近7个小时的奋战,依法将腾退后的三间商铺交付申请执行人某房开公司使用,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榕江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案件4件,打击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