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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这4人辱骂、殴打民警,被行政拘留8日

2019-5-30 14:11|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摘要: 为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从严从快打击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近日,剑河县革东派出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2019年5月22日22时许,剑河县公安局接到潘某怀电话报警称自己的弟弟在 ...

为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从严从快打击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近日,剑河县革东派出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


2019年5月22日22时许,剑河县公安局接到潘某怀电话报警称自己的弟弟在剑河县革东镇“一号公馆”被他人殴打,请出警。接报后,县局特巡警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处置。处置期间,杨某科、彭某华、万某成、万某林等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殴打民警,造成三名特巡警队员不同程度受伤。了解情况后,县局打击专班民警和革东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对现场群众及特巡警队员询问,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传唤杨某科、彭某华、万某成与万某林四人至革东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杨某科、彭某华、万某成与万某林对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杨某科、彭某华、万某成与万某林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已由革东所民警将其送至剑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黔东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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