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正式启用新车站周边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电子抓拍系统
关于正式启用天柱县新车站周边交通信号灯及相关设施电子抓拍系统的公告 广大群众、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天柱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建设平安、文明天柱县城,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柱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正式启用凯运司新车站周边新建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行驶、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反禁令标志、占用公交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日期:2019年7月10日。 二、抓拍范围和违法种类: 1、新车站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车辆停放(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专用车道外),出租车上下客后即停即走,违者一律抓拍处罚。 2、通过屯金广场(即喷泉广场)门口至天泽郡金都组团小区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车辆一律抓拍处罚。 3、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变道、占用公交车车道等违法行为一律抓拍处罚。 请广大群众、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确保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1日 (来源:天柱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