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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名发布与事实不符言论并辱骂公安机关的网民被拘留!

2019-7-8 11:46|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黔东南交警

摘要: 2019年7月5日14时07分,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省交警总队负面舆论警情通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辱骂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的言论,并声称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服务态度恶劣。交警支队立即安排车管所相 ...
2019年7月5日14时07分,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省交警总队负面舆论警情通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辱骂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的言论,并声称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服务态度恶劣。交警支队立即安排车管所相关领导及民警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查
2019年7月5日13时46分
新浪微博用户Dcarexxx
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的辱骂与诽谤公安机关的恶劣言论
发布人系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学员王某仙(女)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进一步核实情况
支队车管所立即与王某仙取得联系
并将其请到车管所进行核实情况

经初步核实
王某仙于2019年7月5日13时30分左右
在交警支队车管所咨询
“未能参加当日汉城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相关事宜

民警通过查看王某仙手机后发现
当事人申请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状态仍为“预约申请中”
随即
民警向王某仙解释
其未能参加当日考试
原因是本人没有通过系统成功预约考试
即自己没有预约成功
并非其他原因造成


王某仙承认在新浪微博上辱骂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的言论
是其本人发布


询问中
当事人还声称
自己在办理业务过程中
车管民警态度恶劣
存在抛砸她的手机及证件的情况
并作了现场演示


车管所立即对当事人投诉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
询问当事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后证实
王某仙在发布的辱骂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的文章中描述的车管民警态度恶劣,以及本人陈述并演示的“车管民警抛砸手机及证件”与事实相悖。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于2019年7月5日15时30分,车管所将在网络辱骂公安机关并散布与事实不符言论的当事人王某仙移交到开发区公安分局作进一步调查。

当事人对自己在微博中发文辱骂公安机关以及捏造事实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声称,其为发泄心中不满,一时冲动就通过微博发帖进行辱骂,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将相关贴文删除。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当事人采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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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

(来源:黔东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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