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黔东南 一村民辱骂脱贫干部被行政拘留
摘要: 2019年7月4日22时43分,剑河县公安局南明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南明政府脱贫攻坚干部在南明镇漂寨村做异地扶贫旧房拆除动员工作时,由于该户村民不在家中,脱贫干部在电话上联系该村民,该村民不但不配合工作 ...
2019年7月4日22时43分,剑河县公安局南明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南明政府脱贫攻坚干部在南明镇漂寨村做异地扶贫旧房拆除动员工作时,由于该户村民不在家中,脱贫干部在电话上联系该村民,该村民不但不配合工作,还态度恶劣在电话上辱骂脱贫攻坚干部,干扰脱贫攻坚工作。”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决胜同步小康决策部署,全力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南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严格依法查处辱骂脱贫攻坚干部的案件。 2019年7月9日,南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潘某博传唤到南明派出所进行询问,潘某博对其于7月4日辱骂脱贫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19年7月11日,该局依法对潘盛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其送至剑河县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剑河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