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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年两次醉驾 驾驶证被交警吊销并被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

2019-10-18 15:37|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摘要: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驾驶人向某某因半年内两次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驾驶证被交警吊销。6 月 28 日晚,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县城蚩尤大道郎当桥头处集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交警 ...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驾驶人向某某因半年内两次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驾驶证被交警吊销。


6 月 28 日晚,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县城蚩尤大道郎当桥头处集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交警向摩托车驾驶人向某某索取证件时,一股酒气袭来。交警立即对向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 331 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黔东南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向某某静脉血液酒精含量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 267.79 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进一步了解得知,向某某在今年 2 月 21 日晚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该交警大队将以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 233.01 毫克的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不料,向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时隔 4 个月再次因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

雷山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向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款。
(杨正道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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