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人,快看!本月开始,剑河出租汽车运营价格执行新标准
记者从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12月1日起,新版的《剑河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规定(2019版)》开始执行,新规对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运营范围、运营时段等均有所调整。快来看看吧! 具体价格调整如下: 一、早上6:00到夜间24:00出租车运营范围: 在规定的运营范围: 东至剑河高速公路出口一殡仪馆; 西至剑河县公安局看守所; 南抵320国道--白浪溪口--丛树堡; 北达新怡小区(大稿午生态移民房小区)--八郎溪口--姊妹路--团结路--革东屯上--革东镇政府--第一中学--幸福社区(大巫沟易地移民房小区)--滨江花园--江北豪庭--江北岸旅游服务中心--城关五小--思源社区(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区); 县城--温泉景区可以直达运营。以下同。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东至校场坝,西至馨怡社区(未来城、清江金府、绿源安置小区、杨梅山小区),南抵320国道、白浪溪口、丛树堡,北达新怡小区(大稿午生态移民房小区)、八郎溪口、姊妹路、团结路、革东屯上、革东镇政府1人4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加油站至校场坝一路点对点直达馨怡社区、未来城、清江金府、绿源安置小区和杨梅山小区1人5元/车次,每增加一人加收1元。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同上1) 至滨江花园、江北豪庭、剑河1号、江北主题广场1人6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江北岸旅游服务中心、城关五小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思源社区(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区)1人10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同上1) 至革东新安置小区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幸福社区(大巫沟易地移民房小区)1人10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同上1)至第一中学1人10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同上1)--剑峰修理厂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高速公路出口、殡仪馆1人10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以行政中心广场为中心(城区运营范围:同上1)--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看守所1人10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看守所、第四中学、第二中学点对点直达--幸福社区(大巫沟易地移民房小区)--第一中学--思源社区(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区)--高速公路出口、殡仪馆1人16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县城--温泉景区可以直达运营价格另行议价。 二、夜间24:00到早上6:00出租车运营价格:在规定的运营范围内(城区范围:东至校场坝,西至馨怡社区“未来城、清江金府、绿源安置小区、杨梅山小区”,南抵320国道、白浪溪口、丛树堡,北达新怡小区“大稿午生态移民房小区”、八郎溪口、姊妹路、团结路、革东屯上、革东镇政府1人6元/车次,2人7元/车次,3人8元/车次,4人9元/车次; 郊区范围:1人/车次在早上6:00至夜间24:00的运营价格的基础上增加2元,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三、小学生以下儿童与成人合乘按成人同等加收1元(学龄儿童以下免收1人); 小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人按2:00元收取,其他时间按成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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