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黔东南— 民族原生态 — 魅力黔东南— 大美黔东南

您的位置:黔东南新闻> 要闻>内容

剑河县公安局南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辱骂脱贫干部案

2019-12-13 15:21|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摘要: 2019年12月5日13时30分许,南明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南明镇某村脱贫攻坚队长在该村做“串户路”召集村民开会过程中遭遇群众辱骂脱贫,干扰脱贫攻坚工作。”请出警处置。为深入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决战 ...
2019年12月5日13时30分许,南明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称:“南明镇某村脱贫攻坚队长在该村做“串户路”召集村民开会过程中遭遇群众辱骂脱贫,干扰脱贫攻坚工作。”请出警处置。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决胜同步小康决策部署,全力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南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并于当日将违法嫌疑人周某清传唤到南明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周某清对其于12月5日辱骂脱贫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19年12月6日,我局依法对周某清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其送至剑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剑河县公安局)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