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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15:27|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下发了《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州府办函〔2019〕119号),州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州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等“六个统一”工作。
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来源:凯里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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