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是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黄平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脱贫攻坚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1月2日,黄平县公安局野洞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野洞河镇龙角村青杠林组一名非贫困户因对脱贫政策不满,把发放给他的慰问物资故意损毁倾倒在路上,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传唤嫌疑人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1月2日上午,龙角村组织该村非贫困户到青杠林领取政府发放給非贫困户的慰问品。当日,村民张某忠领取了10包盐巴和一桶食用油后,因对扶贫政策不理解,心生怨气,在返回家的途中,故意把发放的盐巴和食用油全部损毀倾倒在路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忠对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黄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