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一男子酒后报警称:“我把我妈杀了......”
人们都说“急难险危找警察,请拨110”,但要是无事生非、酒后无德,随意拨打110报假警,浪费警务资源,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天柱县一名男子就因报假警,被天柱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0年1月13日晚上8时27分,天柱县公安局110接警服务台接到天柱县社学乡村民秦某根报警称:我把我妈杀了,现在要投案自首。接警后,天柱县公安局社学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将情况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同时驱车赶往现场对警情进行核实。经查,秦某根于1月13日与母亲因生活矛盾发生口角,事后喝酒发泄,醉酒后拨打110谎报警情,其母未受任何伤害,现场未发生秦某根报称的杀人案事件。 2020年1月14日上午10时许,民警到秦某根家中对其进行传唤时,秦某根为逃避打击逃往后山,随后天柱县公安局组织特警及警犬中队等精干力量对其进行抓捕,于当日下午13时许将秦某根成功抓获。经审讯,秦某根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秦某根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秦某根作出了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群众的每一起报警,公安机关都会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置。但总有个别人因为醉酒、无聊等原因无故拨打110恶意骚扰,占用宝贵的生命通道,浪费有限的警务资源,妨害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在此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110、理解110、正确拨打使用公安110,将有限警务资源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天柱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