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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施秉:疫情期间邀约20余人聚餐,无视法规 拘!

2020-3-2 14:47|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施秉公安

摘要: 2月28日,施秉县城关镇两名男子因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聚餐,被施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在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关镇李某、廖某某于2月24日,违反施秉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 ...
2月28日,施秉县城关镇两名男子因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聚餐,被施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关镇李某、廖某某于2月24日,违反施秉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施秉县关于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施秉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内容,通过打电话、见面告知等方式,邀约雷某某、翁某某等20余人到其居住地聚集聚餐,李某、廖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当前施秉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施秉县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小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疫病防控的安排部署,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横幅广告标语等,在辖区开展疫病防控宣传,全县人民群众严格执行少出门、不聚会、不聚餐等防控措施,李某、廖某某的行为无视人民群众健康,私自顶风组织聚餐,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施秉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廖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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