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法院异地查封“老北京布鞋”8万余双
摘要: 4月17日,剑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福泉市对8万余双鞋子采取查封措施。申请人剑河县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程某、贵州福铭轩老北京布鞋有限公司等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500余万元。申请人于4月14日申请执 ...
4月17日,剑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福泉市对8万余双鞋子采取查封措施。 申请人剑河县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程某、贵州福铭轩老北京布鞋有限公司等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500余万元。申请人于4月14日申请执行,剑河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贵州福铭轩老北京布鞋有限公司用其库存的24万余双“老北京布鞋”为该笔借款作抵押担保,考虑到该案发生于2018年,时至今日已过近两年时间,抵押物是否还存在?抵押物数量是否有出入?承办法官带着这两个问题,立即驱车前往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一仓库对库存的“老北京布鞋”进行勘察,经初步勘察,现场仅余8万余双左右,仅是抵押时的24万双的三分之一左右,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对现存的所有“老北京布鞋”进行查封,指定仓库管理人贵州鼎鑫润丰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对查封货物进行看管,并责令贵州鼎鑫润丰金融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对缺失的抵押物作出详细说明。 鉴于该案查封标的为鞋子,数量大,种类多,价值不均衡,剑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与对外委托办对接,及时对该标的物进行评估,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该抵押物进行强制执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申请人的损失,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来源:剑河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