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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恢复“两个教育”现场学习的通知

2020-5-11 15:42|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榕江县交警大队

摘要: 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向好,为推动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相关工作通知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报经榕江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榕江县公安局交 ...

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向好,为推动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相关工作通知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报经榕江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5月11日起逐步恢复“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涉及满分及审验教育方面


1.疫情期间,审验现场教育只针对驾驶证记9—11分(含9分)的驾驶人,记1-8分的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审验教育学习完成后,在APP上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无须在到车管所办理。


2.驾驶证记9分以上(含9分)需要办理审验和满分教育业务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办理相应的审验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的预约,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855—6624396咨询。


二、驾驶人参加现场教育时注意事项


1. 参加教育的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同时必须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等工作并全程佩戴口罩,对发现体温异常或疑似感染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


2.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学习场所工作人员管理,保持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始终保持人与人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严禁人员扎堆聚集闲聊。


3.进入教室前,关闭手机,按顺序进入,不得大声喧哗、抽烟,严禁酒后参加教育。


4.为保障广大驾驶人的权益,请预约成功的驾驶人准时参加教育学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务必于学习前一天在网上办理取消或暂停业务。


5.学习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经警告后仍然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将被取消该驾驶人学习课时,如有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安排计划表


榕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9日



(来源:榕江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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