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黔东南州公安共有六个单位获全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喜讯 日前,州委州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全州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全州公安共有麻江县公安局、天柱县公安局、剑河县公安局、黔东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四大队、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得全州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州公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州公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工作职责的同时,不断加强深入党的群众路线,以深化创建活动为动力,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高战斗力、展示队伍形象、检阅作风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围绕相关规定,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素质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和影响力,实现了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作发展,以工作发展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良好效果,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此次,我州公安共有6个单位获得“全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州委、州政府和州局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州公安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州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将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为引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