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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官给被执行人“留面子”,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5-13 14:56|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锦屏执行

摘要: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前往湖南靖县成功控制一名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许某因工程建设到范某处购买钢材,支付部分货款后,余下5758元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讨未果后, ...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前往湖南靖县成功控制一名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许某因工程建设到范某处购买钢材,支付部分货款后,余下5758元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讨未果后,许某仍未履行义务。2019年7月范某将许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许某应支付范某货款5758元及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许某仍未履行义务。2019年11月,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许某居住在湖南靖县,且年初受新冠肺病影响,执行法官只能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许某联系,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许某多次的履行承诺均未兑现。



       因该案只扣得许某的微信余额100多元,且其多次承诺均未兑现,执行法官给许某最后的履行期限已届满。2020年5月7日,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许某所在的湖南靖县,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为给许某“留面子”,故暂时先不去其家中,执行法官与许某电话联系,约定见面地点。上午11时许,许某带上其6岁多的女儿与法执行官在约定的地点见面,执行法官向其告知未去其家中而在约定地点见面的用意,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如不履行将带其到锦屏接受拘留措施。许某对执行法官给其“留面子”的做法非常感激,同时面对执行法官的坚决态度,知道该案再无法拖延就立刻联系亲友请求帮助。中午时分,执行法官将自备的干粮送给许某及其女儿食用,法官的善意人性化执法许某更是感动。中午13时许,许某终于向亲友筹到5000余元将案款交齐,并对执行法官连连道谢,同时在微信给执行法官发送表达感谢、辛苦的信息。经联系申请执行人范某,其同意放弃利息,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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