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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一男子受骗后不甘心,用同手段诈骗他人,最终沦为阶下囚

2020-5-18 15:27|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

摘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成本低、非法收益高,较传统诈骗犯罪欺骗性更强,诈骗一 ...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成本低、非法收益高,较传统诈骗犯罪欺骗性更强,诈骗一旦得逞,往往给被骗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甚至引发次生危害后果。
   
近日,台江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QQ即时通信软件发布虚假二手车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据悉,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9年在多个二手车交易QQ群里虚构自己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发布虚假二手车图片和出售信息,诱使两名被害人上钩后,以交付定金、油费、过路费为由,向两名被害人共骗取人民币7100元。被告人杨某在其供述与辩解中说到,其因2018年通过QQ群购买二手车被骗了钱,不甘心就想到用相同的方式去骗人,因案发而沦落到今日下场。

因被告人积极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台江法院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对于被告人杨某的遭遇,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聊天中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账户汇款要慎重考虑,若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应及时报警,以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对典型案件、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宣传,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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