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妥善办结15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摘要: “操心多年的房产证终于有着落了。”拿到台江法院的调解书,杨某如释重负地说。“维权也要找对门道,否则到处乱找也没有用。起诉到法院很快就解决了,想想这些年耽误的时间真是后悔,看来办哪样事都得讲法才行。”拿 ...
“操心多年的房产证终于有着落了。”拿到台江法院的调解书,杨某如释重负地说。“维权也要找对门道,否则到处乱找也没有用。起诉到法院很快就解决了,想想这些年耽误的时间真是后悔,看来办哪样事都得讲法才行。”拿着调解书,张某难掩兴奋。这是两位当事人的感叹。 近日,台江法院妥善办理了15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他们因办证不能而引发的相关社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008年,原告杨某等15名业主以拆迁户的身份分别与某房地产公司台江分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2012年房屋交付使用,该分公司因内部管理出现问题,致使分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随后,该楼盘实际开发人又去世。15位业主办证无门后,多次到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办证,但未能实际解决。2020年4月,15位业主将该公司诉讼本院。承办法官接手办理该系列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人数较多,且个案情况不一,为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庭审前就认真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 在第一次开庭调解未果后,坚持进行庭后调解,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案涉楼盘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逐案制定调解方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多方努力,最终促成15个系列案的成功调解,由签订案涉商品房认购协议分公司的设立公司向原告承担办证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至此,15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解促和谐,以调解促稳定,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