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法院一个月时间便将46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追回!
摘要: 真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帮我们把钱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执行法官了。”6月21日,从江县人民法院执结一件标的额为460余万元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翌日,申请执行人负责人程某送来锦旗一面——“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 ...
真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帮我们把钱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执行法官了。”6月21日,从江县人民法院执结一件标的额为460余万元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翌日,申请执行人负责人程某送来锦旗一面——“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向执行局法官表示感谢。 2020年5月21日,从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从江县某搅拌站与被执行人贵州某两家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员较多,数额巨大,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里“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执”的相关要求,立案后立即组织精锐干警开展执行工作,仅用短短两天时间完成了从文书送达到财产调查,从第一次找到被执行人到与之达成执行方案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执毕,执行法官一方面面上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全力以赴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执行法官孜孜不倦的努力下,于6月21日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将案款4620705.18元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从江法院在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态度强硬、措施有力、保障到位、兑现及时。通过用足用好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等执行方法,做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相关要求,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