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路政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要: (大队学习活动现场)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20年7月14日下午,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丹寨路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干 ...
(大队学习活动现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20年7月14日下午,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丹寨路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大队会议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会当天,由丹寨路政执法大队法制工作者李欢作为主讲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什么,出台的背景、历程、新内容解读三个方面向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讲。李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系统的整合了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而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紧接着,李欢重点对《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及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动产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范的区别,第四编人格权中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条款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刘翔在会后提出了要求:一是大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二是要依法履行路政执法职能,履职过程中知悉的民事主体信息、自然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三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新的、更深入的认识。帮助大队执法人员深层次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让行政执法成为宣传民法典的生动实践。 凯里高管处 丹寨路政执法大队 李欢 郝梓全 陈郁萍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