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与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摘要: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2021年2月20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杨锦春同志的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王 辉同志的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龙世勇同志的州林业局局长职务。黔 ...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1年2月20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锦春同志的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王 辉同志的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龙世勇同志的州林业局局长职务。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锡锋等同志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0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锡锋、张启英、李吉科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锡锋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接受张启英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李吉科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黔东南人大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