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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元工资竟拖欠了五年!农民工无奈踏进法院大门...

2021-5-31 14:22| 发布者: 新闻发布4| 评论: 0

摘要: “东风随春归,发我枝上花”,在这样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春日里,剑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开展了一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暖心行动,化解了双方长达五年之久的沉疴宿疾,取 ...

“东风随春归,发我枝上花”,在这样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春日里,剑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开展了一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暖心行动,化解了双方长达五年之久的沉疴宿疾,取得了让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效果。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原告龙某在凯里市鸭塘镇给被告杨某做水电工。工程结束后结算,被告尚欠原告3700元,且向原告出具欠条。五年来原告龙某多次催要未果,最后带着那份无奈踏进了诉讼的大门,并对法官说 “五年了我都没有拿到,估计你们判了,我还是拿不到……”。


一句看似充满希望,却饱含绝望的话语深深触碰着法官,看着这张失望却又眼含殷切希望的脸,想到他通过辛苦劳动换取的报酬却迟迟拿不到,心里很不是滋味。在掌握基本案情后,一方面,法官多次联系被告,主动询问其是否在工作、生活中陷入困境,并耐心的向他释明拖欠劳动者报酬的相关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原告的神态及表述中,法官感受到其对被告拖欠工资不付的行为深感怨愤,消除怨气是获得真实信息的前提,于是法官安抚原告情绪,并将被告的难处告知了他。在积极沟通、赢得信任的基础上,法官找到纠纷解决的切入点,说服他们来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引导原被告敞开心扉、相互理解、消除误会。经调解,双方于2021年3月30日就支付劳动报酬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拿到钱的原告,对法官说了一句朴实的话“原本没抱希望的事情,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真是谢谢你们”,而站在一旁的被告却笑了,法官也笑了。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令,一枝一叶总关情。”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剑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这件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活力。脚踏实地、砥砺前行,把政法人的信仰雕刻在人民的心中,让司法的公平正义在剑河落地。



来源:剑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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