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公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曝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的5起,充实法院经审判后作出的判决结果后予以发布。 该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包括:河北省内丘县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等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辽宁省鞍山市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8月8日,居民在南京市一个检测点接受核酸检测取样。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之所以选择这样5起典型案例,主要是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多发性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此次跟踪回顾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得到司法审判的确认,对所涉违法犯罪依法给予了刑事处罚,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例1: 2020年1月至2月初,河北省内丘县的梁某某在家中有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从武汉返乡的事实,造成数百人被隔离观察。梁某某所在村负责人任某军、任某辉,在明知梁某某及其家人从武汉返乡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相应职责,不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梁某某隐瞒事实。当年2月20日,内丘县公安局以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审查起诉。 最高检通报显示,内丘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梁某某、任某军、任某辉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分别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任某辉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任某军有期徒刑十个月。任某辉提起上诉后被驳回。 案例2: 在四川省南充市孙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中,孙某某在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仍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轨迹,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大量接触人员未找回。2020年4月,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3: 在武汉关闭离汉通道、实施“封控”管理的情况下,尹某某没有运营许可证,却先后两次驾驶其小型客车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汉、嘉鱼两地。尹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多人被集中隔离。2020年2月11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尹某某提起公诉,嘉鱼县人民法院以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庭审现场。(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例4: 案例5: 赵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相关截图。(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