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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男子出租银行卡被刑拘

2021-11-23 13:07| 发布者: 新闻发布3| 评论: 0|来自: 镇远公安

摘要: 11月22日,镇远县一男子因出租银行卡给他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了解,为落实省、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精神,2021年11月22日,在“断卡行动”中,镇远县公安局 ...
11月22日,镇远县一男子因出租银行卡给他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为落实省、州、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精神,2021年11月22日,在“断卡行动”中,镇远县公安局大数据侦查作战中心和刑侦大队通过研判抓获一名涉嫌出租银行卡给犯罪分子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2日,镇远县公安局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20多岁的男子邓某某抓获。据邓某某称,11月12日,其朋友让他开一张银行卡给他人玩游戏上分,有重金报酬。邓某某去银行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租借给他人使用3个多小时,后邓某某获利1800元。而在这短短三个多小时内,犯罪分子利用邓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和微信账号,转账2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对自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邓某某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就在11月10日,镇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人员,判处了8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镇远公安开展“断卡行动”,实行“零容忍”态度,吁请广大群众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借、贩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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