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购房“协议陷阱” | 买房物业乱收费,市监维权来清退
日前,镇远县火车站附近某小区60户业主代表专程来到镇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领取小区物业向每户住户多收取240元能耗费用。“谢谢执法人员的辛勤付出和努力,让我们拿回了物业多收取的费用。”其中一名业主杨先生激动地说。 早在2019年3月开始,镇远县火车站附近某小区住户入住小区后,小区物业在收取相关费用时,按照能耗费或者公摊费等名义向每户住户收取240元的费用,解释称为小区能源耗损费用,但无相关法律依据。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小区住户发现类似遭遇不止一户。该小区60户业主找到小区物业,要求物业返还多收费用。同时,组织维权代表向县市监局反映。县市场监管局接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大队开展调查。 图:给小区住户退款现场 经调查,火车站某小区物业向住户收取能耗费或公摊费为非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是其自立收费项目,未能提供代缴上述三项费用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对于该收费,物业开具收条,因物业长期处于亏损,未能及时退款。经市场监管局介入,开展立案调查,向物业进行普法,该小区物业及时将多收费用转交到市监部门,由市监部门代为退款。对其增加名目收费的违法行为,待调查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罚。 ●市监说法 警惕购房“协议陷阱” 为保护买受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仔细核对合同条款。购房时,认真确认开发商代办不动产登记收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了解当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以及办证所需费用的具体明细,对于合同约定有强制服务、违反自愿选择的收费事项,应当及时提出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二是警惕“协议陷阱”。部分开发商可能利用购房者急于购房或者疏于防范的心理,而设定部分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对此,购房者在签字时要慎重,必须确保看清、看懂协议内容后再签字。三是注意证据保全,不要超过主张权利的期限。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或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发现有上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开发商或代办机构提出,未有效保留证据或主张权利超过期限,都将可能导致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