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鸭塘街道一起涉黑案件
摘要: 4月24日下午,凯里市人民法院受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罗伯特、王启和、王邦权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
4月24日下午,凯里市人民法院受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罗伯特、王启和、王邦权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凯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罗伯特、王启和、王邦权等16名被告人以维护鸭塘街道青虎村落群众利益为借口,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结成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有组织的通过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滋扰、聚众造势手段勒索公私财物,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启和等9名被告人聚集多人设置路障,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相关企业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告人王帮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扣押他人生产工具手段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1月7日,凯里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罗伯特、王启和、王邦权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 凯里市人民法院宣判后,罗伯特、王启和、王邦权等13名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正确,遂裁定驳回罗伯特等13名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二审宣判,凯里市人民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群众代表到场旁听。凯里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凯里市人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