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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已具体安排!

2019-5-17 15:50|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摘要: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号)文件精神,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要点如下: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降费险种:城镇职工基本养 ...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2号)文件精神,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要点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一)降费险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二)执行时间:2019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降低比例:单位部份缴费比例降至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由20%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工伤保险继续以现行人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专用指标。从2019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政策利好在哪里?

直接降低社保费率的三项措施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幅度较大,是关键性举措。本次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将会带来积极效果:


一是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对于原费率20%而言,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参保单位将减少1/5的缴费金额,而且这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不是阶段性的,是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与过去实施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相比,政策力度明显加大,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就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普惠性强,受益面广。政策覆盖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参保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都能从减费中受益。


三是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是有利于制度并轨。我省同步降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政策调整的时间同步、政策统一,为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完善打好基础。

如何落实?

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2019年5月5日至31日,全省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主动宣传政策,提升社会对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宣传标语来了——

“不折不扣将中央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降费减负 民有所呼 政有所应”

“降低社保费率 支持经济发展”

“完善社保制度 保障职工权益”

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人社、财政、税务和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有关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来源: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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