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公共停车位“私人化”?
摘要: 近日,有群众举报在台江县兴民街上的酒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用作自家酒店停车位。接到举报,记者跟随县文明办来到兴民街。在兴民街路口直到台江汽车站入口沿线旁都设有公共停车位,但是在老崇刚宾馆和金冠宾馆大门前 ...
近日,有群众举报在台江县兴民街上的酒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用作自家酒店停车位。接到举报,记者跟随县文明办来到兴民街。 在兴民街路口直到台江汽车站入口沿线旁都设有公共停车位,但是在老崇刚宾馆和金冠宾馆大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却放置地桩霸占多个车位。据了解,此前,这两家宾馆也多次发生因为车位问题与车主发生争执,车主们对于公共停车位“私人化”的现象意见纷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解决公共停车位私占现象,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停车问题,更考量着一个地方的综合治理的能力。希望市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能在舆论引导和严管重罚多管齐下,将这种“霸位”行为彻底打掉。 (来源:今日台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