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全县市场底数。针对辖区内30户销售摩托车、摩托车乘员头盔和摩托车轮胎等产品的市场主体进行强制性认证产品(3C)专项摸排工作,对产品未经认证擅自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或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伪造、冒用、买卖 3C 证书的;产品的铭牌及标志、主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与型式试验报告不一致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对全区摩托车销售中、改装、维修企业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经销商基本情况及其销售的摩托车品牌、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等基础信息,为下一步打击机动车销售商、维修店非法改装摩托车或出售非法改装、拼装、盗抢、走私摩托车等违法经营行为提供了基础保障。近日已完成前期摸排工作。
二是约谈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召开麻江县市场监管局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暨行政约谈会,组织全县摩托车经营店主要负责人28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州县安委办、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摩托车经营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摩托车经营店负责人作出承诺并签订了《摩托车销售承诺书》,制作了《销售摩托车销售承诺公告》,承诺本店售卖车辆及配件符合“3C”强制性认证规定,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告知车辆购买者使用过程中乘驾摩托车必带头盔,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充电。三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销售摩托车、头盔、轮胎等产品的经营户进行强制性认证产品(3C)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了大阳电动摩托车、雅迪电动摩托车、上海建设摩托车(油)、五羊本田摩托车(油)等车型。对部分未标注有CCC认证的头盔、轮胎产品,已责令下架。同时,督促经销商履行告知义务,在销售摩托车时,必须配备两个头盔,并张贴“乘驾摩托车必须带头盔”的公告。在检查工作中,向经营户宣传了《麻江县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同加强摩托车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0人次,走访辖区摩托车经营商户33户并建立了台账,其中摩托车维修商户共计2户,只有一户未办理营业执照并督促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过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使摩托车经营店主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有效提高了他们对合格产品的辨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共同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良好摩托车经营市场秩序。(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