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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寻衅滋事案件

2020-1-13 16:29|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

摘要: 为依法打击、严肃处理电话骚扰110行为,维护110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110服务群众更通畅、更快捷、更灵敏,近日,丹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拨打110谎报警情、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一人。2020年1 ...

为依法打击、严肃处理电话骚扰110行为,维护110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110服务群众更通畅、更快捷、更灵敏,近日,丹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拨打110谎报警情、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一人。




2020年1月8日凌晨1点时,龙泉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在辖区一足疗店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对该足疗店进行全方位检查。但是在店内并没有发现报警人所谓的卖淫嫖娼行为。

民警对此展开调查。该足疗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民警,当晚凌晨1点左右,有五名男子到店内消费,其中一男子称自己需要“特殊服务”,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这名男子解释该店是正规经营场所,没有特殊服务,男子听完后便开始在店内大声吼骂,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了解这一情况,民警认为,这起所谓的举报卖淫嫖娼警情,有极大可能是这名顾客因为生气报复而报的假警。

第二天早上,民警找到报警人莫某,酒醒后的莫某看到民警显得十分后悔,同时承认了自己昨天晚上谎报警情的事实。

民警依法传唤莫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莫某对2020年1月8日凌晨1点,与好友喝完酒后,来到丹寨县龙泉镇某足疗店,要求店员提供卖淫服务,因店员告知店内没有这类服务,心中不满,与店员发生争执,之后拨打110谎报该足疗店在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莫某寻衅滋事、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报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应该留给那些有紧急情况,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肆意占用公共资源、浪费警力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丹寨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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