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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天柱冲撞关卡的退休干警吗?今天被判了

2020-4-9 15:00|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今日黔东南

摘要: 4月8日消息,今天上午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龚某辉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一案,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龚某辉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拘役2个月。今天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

4月8日消息,今天上午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龚某辉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一案,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龚某辉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拘役2个月。


今天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龚某辉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一案,天柱县人民法院直播公开审理,截止发稿时目前已经有10万+人次播放观看(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庭审直播视频),直播链接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0572213。



据公安机关之前发布的信息,2020年2月26日18时许,龚某辉(男,55岁,天柱凤城退休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进出天柱县凤城街道高龙路疫情防控值守点,拒不配合值守工作人员开展信息扫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当场恶言辱骂、威胁值守工作人员,严重破坏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群众报警后,被处警民警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被告人龚某辉的上述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龚某辉身为天柱县公安局的退休公安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控、检查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龚某辉的犯罪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等情节等情节,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龚某辉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拘役2个月,龚某辉当庭表示对判决有意见,并表示提出上诉。



【相关案件一】:

2月18日上午8时30分,凯里市第一人民法院在该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正英、黄涛妨碍公务一案,黄涛(男,26岁,黄平旧州人)和妻子杨某到凯里市洗马河和馨家园其姑母黄正英(女,68岁)家玩,在和馨家园门口保安亭时,被疫情防控检测站的值勤人员周某劝返。最终凯里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黄正英拘役三个月,判处黄涛拘役三个月。



【相关案件二】:

2020年2月15日15时,黔东南州三穗县法院采用视频提审方式,“隔空”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宣判。2020年2月8日13时40分许,家住三穗县易地移民搬迁寨坝小区的被告人张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经设置的防疫通道通行、未经测温登记等,直接翻越防疫隔离带进出小区,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对被告人张某某进行制止并宣传疫情期间防控政策,但被告人张某某仍未理会,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2月9日张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15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三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来源:今日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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