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又违法!高速公路放羊要不得
“老乡!老乡!高速公路放羊要不得勒!”路政员高声喊着...这一幕发生在凯里高管处黄平路政执法队路政执法人员对S62余册高速余凯段(余庆至凯里路段)巡查过程中。 近日,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巡查至S62余册高速K15+000牛大场收费站匝道处,发现一名老人身体倚在中分护栏上放羊。见此情景,路政员立即靠边停车,督促并帮助老人家把羊赶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 一开始老人不以为然说道;“冬天了这里的草还长得那么好,附近没什么草了,我在这里看着羊不会上高速的,人站在路边也没什么危险。”见到老人安全意识不高,路政员语重心长的告知老人高速公路上放羊的危害,在高速路设施内放羊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可能会破坏高速公路设施,影响交通安全,要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通过路政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宣传和批评教育下,老人意识到自己在高速公路用地放羊的行为有所不妥,承诺再也不到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放羊。 高速路政提醒;高速公路绿化带及用地范围内工种植的花草,目的是防坡、固土、隔离牲畜误入和美化高速公路的环境,从而提升道路安全。在高速公路放养牲畜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还是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给与相应处罚或判处刑罚。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有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