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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砍阔种杉,被罚一头猪

2018-5-12 10:54|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原作者: 周泽敏|来自: 凯里消息

摘要: 5月4日,从江县加鸠镇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下村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合法村一处坡似乎有砍阔种杉现象,林业站立即开展入村走访调查,发现系合法村王某村民所为。“我晓得错了,我马上把坡填平,怎么罚我我都接受,以后我 ...
5月4日,从江县加鸠镇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下村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合法村一处坡似乎有砍阔种杉现象,林业站立即开展入村走访调查,发现系合法村王某村民所为。


“我晓得错了,我马上把坡填平,怎么罚我我都接受,以后我保证遵守纪律不再毁林造林”。在合法村村民代表大会上,王某自愧的说到。

合法村地处加鸠镇与宰便镇边界之地,是加鸠镇重点扶持扶贫项目村,气候湿润、群山环绕让这里各项产业都蓬勃发展,同时也是加鸠镇封山育林示范村。此次王某的行为违反村级保护生态、封山育林条例、违反合法村“村规民约”规定,经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因情节较轻,村里给予王某警告处分,并处罚1500元用于买一头肉猪分给各村以示警告,让加鸠镇各村群众引以为戒。


在合法村分肉现场,合法村村民代表们说:“领到肉后会召集村民来家里吃饭,用这个实例告诉大家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的后果”。


据悉,林业站把此事件已经汇报给上级部门及森林公安。加鸠镇党委、政府就此事表示对于“毁林造林”现象将采取不同的方式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至于剩下的猪肉,镇党委书记周昌鸿同志要求林业站工作员带回拿到镇政府大厅分发给各村村两委负责人,由他们拿回村里贴告示,要求各村吸取王某教训杜绝此事件再发生,同时加大生态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加强生态林保护,提高全民自主保护生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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