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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法院化解17件涉扶贫项目系列纠纷案,诉求金额263.98万元

2020-3-31 14:26| 发布者: 旅游指导| 评论: 0|来自: 黄平县人民法院

摘要: 黄平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17件涉扶贫项目系列纠纷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对17件涉及种草养牛扶贫项目的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该系列纠纷涉及政府单位、1个公司企业和6个合作社,确认需要兑 ...

黄平县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17件涉扶贫项目系列纠纷

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对17件涉及种草养牛扶贫项目的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进行司法确认,该系列纠纷涉及政府单位、1个公司企业和6个合作社,确认需要兑现的金额为263.98万元。

因该案涉及到一县一业扶贫项目实施,涉及到新生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涉及到人数较多,诉求金额大,而且主体较为特殊。黄平县法院立案庭自收到该案以来,先后主持了二次立案调解,协调有关单位召开四次会议,动员政府、公司、合作社、自然人、律师和调解组织六方参与,形成了初步解决方案。

立案法官根据案件审查、调解和协调情况,征得当事人同意,移送到黄平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立案庭法官全程参与指导。最后,经过黄平县司法调解委员会和涉案三方的共同努力,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黄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天立案庭开庭公开审查,对三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裁定确认为有效。

近年来,黄平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坚持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加大与司法局联动,强化调解力量,积极稳妥推进“诉源治理”,让更多矛盾纠纷能及时、高效化解在诉外,平息在当地。

一是“一站式”诉前调解高效便捷。2018年5月,我院结合县司法局成立黄平县诉前调解委员会,与黄平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办公,将办公室设在黄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单独开辟调解办公室并为之配备办公设备,与立案庭仅“一墙之隔”,立案、调解大厅融为一体。法院立案庭针对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的案件,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推介并经双方同意后,将案件交由诉前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当即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交由立案庭立案,这样当事人不需要来回长距离跑,在诉讼服务大厅就可以全部解决。

二是调解人员常驻立案庭前台调解成常态。黄平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主任及副主任各一名,委员十名,三名资深法律职业人员常驻办公。其中很多成员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退休人员,长期从事各类案件审理工作,法律知识储备和调解经验丰富,有利于案件纠纷的化解。成立之初,县法院积极同司法局明确办公室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调解组织建设、人员管理和各项支持措施进行明确,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积极性,为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调解力量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院加强与乡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多个调解组织以及交警、银行、邮政、卫健等第三方机构的联动,设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调解委员会8个。同时在2019年扩大司法联络员和法官工作站,在非法庭乡镇和边远村寨设立法官工作站(点)10个,成立特邀调解组织10个,扩充基层调解人员,每年定期对人员陪审员、基层调解员开展培训,全县诉外调解网络正在形成,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法律门诊”。


(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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